电子有限公司宣布破产,公司法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话需承担连带责任,与法定代表人无关。
1、如果依法宣布破产,法人名下的个人财产与公司无任何关系,那么将不对公司债务进行承担
2、房子查封照样可以居住,如果解封有两种方法,一进行反担保,二将债务还清解除保全措施。
3、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不能保证100%的安全。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公司独立法人,以其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您的情况,公司对您负有债务,只能用公司的财产对您进行清偿,如果要执行股东的财产,除非存在股东出资不实及其他人格混同的情况,否则您不能向股东主张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走正常破产程序,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要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混同的话,那个人就要承担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的。
要看该公司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