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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这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这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2006年某省级重点中学与我们,签订了**中学修建新校区集股合同,其合同原文如下:【集股方:*** 入股方*** 。谁投资谁受益,集股方和入股方权利和义务如下:一:股金红利计算办法为:从入股之日起,年红利为15%,入股方每年应得红利为:本金*15%。二:入股放满4周年才能转让股份给集股方,在此前不得提前转让股份给集股方,同时集股方也不提前收购入股方股份。三:入股期满后,如集股方需要 入股方同意,入股期可延长。四:股金红利分段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为红利兑现时间,由集股方向集股方对付红利。 五:股份未转让给集股方,集股合同关系始终有效,直至集股方全部收购完股份为止。六: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集股方学校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入股方***签字。】现在该马上要兑现第三年的红利了,可校方单方面贴通知:“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多次讨论研究,根据集股合同红利分配的原则,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学集资入股根据自愿的原则(没有股民知道,大家都不愿意的),年红利调整为按相应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到期一次性退还本息”。2007年、2008年10月我们都领了红利。可是今年就要按年红利调整为按相应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到期一次性退还本息。今我想咨询一下,1)上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2)校方可不可以单方通知更改?。3)这算不算违约? 4)政府可不可以单方来修改合同呢?(学校是独立的法人代表)5),怎样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拿到合同规定的红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89984……(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09-10-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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