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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后又转换为普通程序,可以吗?
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后又转换为普通程序,可以吗? 法院受理了民事案件,按照简易程序进行了开庭,现又将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不知什么情况下法院需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事先缴纳的诉讼费是否需要补缴?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OUu6794(重庆)
提问时间:2011-10-05 20:5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VIP
2011-10-05 20:54
按照法院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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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
2011-10-05 20:59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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