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有一个问题,房屋租赁的。 我和别人租了一个场地,签了两年,他与房东签的合同,我再和他签的场地合同。(这种情况应该算二房东吧)。每周双方各有3.5天使用权,现在他那边觉得自己时间不够用,就和我说,让我走。 合同上有写,如果某一方违约,则需赔偿违约金。 但是附条里又写了,如果一方要终止合同,必须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那对方提前终止合同,算是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ersac……(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6-03-1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