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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们十八家的可耕地是二零零七年租给了水泥厂租期是二十年,租金是每年八百元
律师好!我们十八家的可耕地是二零零七年租给了水泥厂租期是二十年,租金是每年八百元 律师好!我们十八家的可耕地是二零零七年租给了水泥厂租期是二十年,租金是每年八百元。不准水泥厂转租,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年元月1号至元月30号期间内付清,不得超期付款,如不兑现,水泥厂加倍付款,或立即收回土地,如甲乙发生冲突由肇事方负责。在二零一四年水泥厂不用把的转租给了种桃树的。今年我们想把租金提高,他却说涨可以涨但得让他盖厂房,我们村民不同意,租金一直未领到。请问律师我们可否能要回自己的可耕地你?如何要回?请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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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6-03-04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