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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村的田有五分之四被租借,每亩租金五百元,租期三十年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田有五分之四被租借,每亩租金五百元,租期三十年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田有五分之四被租借,每亩租金五百元,租期三十年。剩下五分之一田按在册户籍分,每人2分田。我二哥的户籍跟父母的一起,我二嫂和侄子的户口在另外一个县,我二哥在二嫂那个县城开出租谋生。现在,我们村的干部不给我二哥分田租金。理由是他老婆孩子的户口不在村里,是村约规定的。我想问这种村约规定合法吗?邵女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5-10-17 1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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