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经济
经济 2008年4月,本人原单位同事唐杰说,她的男朋友闫俊敏可以帮我将女儿招聘当空姐,需要10万费用,我分两次给了唐杰共计10万元人民币,一次5万在涧东路建行打入了唐杰的账户,当时我同事刘继青在场,一个星期后,又将5万在涧东路交行打入了闫俊敏的账户,当时唐杰均给我打了收条,2个月后,我才第一次见到唐杰的男朋友,唐杰叫她的男朋友重新给我打了收条,说用于我女儿招空乘事 办不成全款归还,并将唐杰给我打的收条撕毁。拖了2年都办不成,我说那不办了,将钱还给我吧,闫俊敏在2010年底还我了5万,唐杰在2010年9月还了我2万,剩余3万,两个人互相推诿,都不愿意还了,并且两人已经闹翻。闫俊敏现在在北京找不到。
唐杰不还的理由是:谁打条谁还。唐杰现在居住在涧东路得天居,有车、有房、还有40亩地。
闫俊敏不还的理由是:钱谁花谁还。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32600……(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1-09-23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