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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作时间的问题

工作时间的问题 我是公交车乘务员,每工作两天休一天,工作时间正常为13——15个小时,节假日、星期天不休,就算是春节也不例外。我去仲裁了,他们拿了一个劳动有关部门的文件:上面说工作时间不定的批文,也就是说认可公交公司的这种两天休一天的工作制,无需付给员工星期天以及节假日的加班费,劳动有关部门会有这样的批文吗?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295……(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9-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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