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经理在2016年1月26号打电话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叫我去人事部办理离职,29号致电问人事部说
公司经理在2016年1月26号打电话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叫我去人事部办理离职,29号致电问人事部说 公司经理在2016年1月26号打电话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叫我去人事部办理离职,29号致电问人事部说我的最后工作日于2016年1月31号,当时本人正在休婚假,所以没有及时去,刚好家里有事就一直在家,于今日2016年2月29号过来办理离职手续,经理又反口说没有开除,不会赔钱给我,我与公司签定了正常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7月20合同才终止,首次签劳动合同是2012年9月1号,现在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继续回去上班吗?还是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公司不愿意出具任何关于开除的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10982310(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6-02-29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