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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有没有连带责任?

有没有连带责任? 您好!我女朋友在我家隔壁的饭馆上班,刚上了4天班就被女面案打了耳光,我去找她理论,没说几句就和我扭打起来,老板和那女面案的关系暖昧就上来拧住我两个胳膊让女的打,把我打急眼了,我在桌上不知道拿起了什么东西往女的头上扔了过去,把她头打破了,后来爆了案,女面案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我女朋友去人民医院检查,是神经性耳聋,法医说没外伤,不能定伤,内伤不算伤。如果我女朋友鉴定不出伤,我算不算故意伤害?老板不压事还挑事能补能追究他的责任,到现在都一个月了,事情还没有解决,我女朋友的误工费等一些列费用是不是应该由老板负责?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wk6(北京-延庆县)
提问时间:2011-09-2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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