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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生条例

福建省计生条例 本人出生于1979年11月30日<农村》,妻子出生于1987年07月14日,在2007年06月28日生一女儿,后又再2009年05月09日生一男孩,计划生育办罚款算两个都是早婚早育,这样对吗???<因生我女儿是在广州农村打工来不及上医院所以到私人诊所接生,没出生证明。这样入户口是否能入?> 急切盼望专家们给以回复。谢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tfchu……(福建)
提问时间:2009-09-20 04: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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