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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生条例要修改了?

山东省计生条例要修改了? 请大家看看安徽省新计生条例:适当放宽了再婚生育政策。《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多年来,再婚生育问题一直是基层工作最突出的难点,虽涉及人数不多,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应强烈,处理不当易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条例》从以人为本和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思想出发,适当放宽了再婚生育政策。据测算,每年因此约新增出生3至5千人,对我省每年约90万人的人口出生量来说,基本没有影响。以前的条例中孩子归前配偶的可以申请生一胎,这是在鼓励人们不负责任的把孩子往外推,泯灭人性的人反而有政策支持重获家庭幸福,社会道德沦丧。请给解决社会隐患负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人以支持,让她们也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生活!!!盼望山东省也修改一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阳光满天(山东)
提问时间:2011-03-1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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