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酒后闹事人为致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酒后闹事人为致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你好,我因前晚喝醉酒,(以下过程是根据我同事告知情况描述,因为到现在醉的做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和我一起回家的同事告知我的情况如下,我回小区后,因为酒精作用在到处耍酒疯,见人都想打,还砸了几台停放在小区路边的车,后来有人报警,警察来后对我进行强制捆绑,具体几个人也不清楚,知道第二天我醒来才发现自己带着手铐脚链躺在派出所的地板上,当时感觉全身很痛大概看了下自己的身体很多刮伤淤血,擦破,双手都肿起来 右手全是干得血迹,警察把我带去审问是告诉我因我昨晚做的事造成的损害和伤害受害人都要求赔偿,可能酒劲还没消去,我那段时间都是迷迷糊糊的,直到我同事他们接我走说处理好了。其中具体怎么处理赔偿我还不是很清楚。出了派出所去医院包扎时看到自己全身都是伤,我同事告诉我这些可能是当时制止我的时候在地上我自己碰得,但有很多伤看上去都知道是打得和抓伤,特别是右臂发紫发青的地方,直到现在我的右手脖子肩膀一直疼痛,因今天又有一个受害人来要求赔偿,我感到虽然是我的错,该赔偿道歉的我都会,但是我身上也到处是伤痛,也想要求找个说法,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ku……(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9-1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