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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我从93年进厂至今,在09年厂方才与我签订08年至2010年的三年劳动合同,今年又与我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但都非自愿签订。马上厂方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厂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进行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一品(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1-09-11 09: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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