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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未满18周岁,每天工作最多16小时,每一分加班费,开工资还不给我钱

未满18周岁,每天工作最多16小时,每一分加班费,开工资还不给我钱 我在酒店上班,未满18周岁,满16周岁,每天早6点上班晚上10点下班,开始说好早9晚9的,没一分钱加班费,之后我说要不干了,写辞职申请,但是他说不给我发钱,即使到发工资日子到了,他也会从1500工资扣除我半个月工资加200抵押金,合法吗?触犯了那条法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nad……(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09-09 14: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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