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不久就开庭了,我应注意什么?

劳动争议不久就开庭了,我应注意什么? 今天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受理通知书》不久就开庭了,请问开庭时我应注意什么?

具体案情为:我于2009年2月23日起在某公司工作,2009年4月25日经检查怀孕并伴先兆流产需休假,在请病假时,被辞退。在职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


我的申诉要求:
1、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我第二个月双倍工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2、要求单位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社保(《劳动法》第十条;第十七条)

3、因辞退孕期员工,单位需赔偿我一个月工资(《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我手头有的证据有:

1、离职审批表(复印件)(其中明确写明离职种类:辞退,离职原因:健康因素) 可证明公司辞退我的原因。

2、离职当天与两位同事签定的《离职工作交接单》(原件)可证明我与公司曾存在劳动佣工关系。

3、医院的病例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原件)可证明被辞退时正处孕期


我是否需要提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并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提供《离职审批表》原件。 若公司拒不提供原件我该怎么办?

还有在庭审时我应如何应对公司可能有的辩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ya70……(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09-09-15 18: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