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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应该承担重伤害的刑事责任么

我哥应该承担重伤害的刑事责任么 我哥在酒店工作,因为顾客喝醉酒将饭店的手盆打碎发生争执,这期间双方动手,我哥还有2个同事都动手了,其中一个踢了一脚,我哥打了2巴掌,另一个打得比较多(有监控录像)。这时单位人报警。双方都从酒店内出来等警察处理,这时候酒店有一名员工听说他对象被打了从酒店冲出来给受害人一拳,将受害人直接打倒在地,由于酒店门口地处斜坡,这个人一头栽倒地上,当时耳鼻出血并昏迷,后经120送医院后说为重伤害,最后打人的当时被抓走,2天后踢了一脚的人被加起来,我哥和他的同事外逃,公安机关追逃并发通缉令,3个多月后我哥被抓,另一同事目前在逃。单位也在积极办理此事。现在经过司法鉴定被害人为5级伤残。
1、 我哥在事件中是否应该都承担刑事责任;
2、 按照打仗的情形看,我哥排到第三位,这种情况如果在最后审判的时候应该有什么样的判决,他通缉被抓会有什么影响。
3、 单位也在积极对被害者家属协商赔偿。如果对方满意赔偿会有什么结果。在这事件中,应该都是最后打人的一拳造成后果,是不是他们3个人都要判刑并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t525……(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9-0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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