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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添加“保证人”三个字鉴定及责任问题

关于添加“保证人”三个字鉴定及责任问题 本人系一公司的出纳.当初债权人叫我在公司的借条左下角写上我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是为了把借款打到我的银行卡中,我当初没有细想就签上姓名及身份证号,也没有“保证人”三个字的情况下签上的,在姓名及身份证号前“保证人” 这三个字是后来添加上去的,也并非本人所写,我应该怎么做?有责任吗我要求对姓名及身份证前写的“保证人” 三个字做笔迹鉴定,600万鉴定费用是多少?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江南北(浙江)
提问时间:2011-09-06 18: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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