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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解除合同补偿问题

企业解除合同补偿问题 您好,咨询如下问题:
1959年9月生人,至今为现单位连续工作18年,现履行无限期合同。俩个月前前因病治疗后半身不遂。现用人单位借经济状况差裁员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一次性赔偿20个月工资。
1、赔偿是否合理?属不属于“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
2、如果不能解除合同,又没有合适的岗位,那单位应给什么样的待遇?
3、如果单位宣布破产,破产后下家接收,是否会得不到此赔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77147……(安徽)
提问时间:2016-01-2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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