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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了,孩子协议给了女方,但女人没能力抚养,想再给男方

离婚了,孩子协议给了女方,但女人没能力抚养,想再给男方 我们是2010年3月协议离婚,家里的1.5万元存款,和房子都留给了她,4岁的孩子也归她抚养,她不要抚养费,我净身出户,2万元外债归我。但为了孩子我们又在一起生活1 年,最后还是决定分开,这次她又要我拿抚养费,我也同意。我的工资每月4000元,她每月要1500,我想给少点。可是现在她又上法院起诉说没有工作没有能力抚养,要把孩子归我。我可不可以不要孩子,我现在既没钱也没房子还有腰托,请问我要是要孩子,财产外债可不可以重新分配。还有我可不可以把房子要来留给孩子,她要是不同意房子给我财产外债重新分配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fei……(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1-09-0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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