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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这样签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这样签是否合理? 我最近应聘到了一家新公司,公司在同行业来算是比较大而正规的,但是对员工的要求也相对于苛刻一些。

公司要求签两年的合同,在合同期间,如果我单方提出离职,需要赔偿给公司2500元的违约金,1200元培训费(每个月公司都会给员工安排培训,在职期间此费用是由公司出,如果离职此费用需个人承担,按月扣除)和120元档案保管费

我想问一下,公司提出这样的条件是否合理?如果公司单方要终止劳动合同,我可不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0……(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09-10 19: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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