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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要求公司补生育津贴,是否合理

员工要求公司补生育津贴,是否合理 公司一名女员工,在自己老公的单位上保险,在我公司上班。怀孕后四月份开始就休产假,7月中生小孩,直至12月24日一直休假状态,员工基本工资2000加上其他津贴共3500元,4-11月份一直按1750发给她工资。12月下旬上班后,该员工要求公司补143天的生育津贴给她,可是她已经拿到了保险的生育津贴,她的要求合理么?请教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ai……(北京)
提问时间:2016-01-21 14: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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