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怎样赔偿

劳动争议,怎样赔偿 在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因生孩子后返校,被通知因考核不合格被辞退,请问我能得到那些补偿和赔付
05年3月开始在学校工作08年9月20号被辞退, 学校从未办理任何保险,到08年一月才补签一份合同,但是合同全由学校收走,
至今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未发放,
1.要求学校支付所欠工资及所欠的养老保险金保险金
2.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05年3月--07年12月未签合同应给的双倍工资)。
3.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应补偿的一个月工资
4.支付因未交生育保险金,而导致无法领取的生育补助金
5.支付因此事所产生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一些费用
6.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fzb(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08-10-11 10: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