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于上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丁字路口,一条六车道公路为主道,叉路是一条两车道机动车道,一辆货车在主道的快车道(三车道中间的车道)行驶,车速50-60公里,严重超载(200%超载).一辆无牌无证女式摩托车以50公里时速从岔道一直驶到主道的快车道造成交通事故.摩托车司机为未成年岁女,乘客25岁女,2-3岁孩子一名.共三人,没戴头盔,没牌没证驾驶,而且是直上快车道。
女司机(未成年)为发廊店员,25岁女为老板娘,在上班时间老板娘让店员驾车载其回家出的事故,摩托车是老板娘的。
责任认定已出双方各50%,现在女司机已死亡,老板娘可能被评9级伤残,下颚要镶不锈钢螺丝。
我提出的问题是:住院期间伤者全部费用我方已支付,现在出院后,伤者要求再向其支付两万元,50%的责任分成当中包含的是哪些费用?我方是否需要再向其支付其他费用?如若要,具体是哪些费用?昨天其向我方索要900元计程车费用是否需要支付?出院后的检查费是否我方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084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24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