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律师您好,我上个月骑电动车在下班途中进小区大门时左拐,这时有一辆汽车从小区门口出来,我爱人情急之下左打了一下车把,这时一位老人从便道上突然下来,车把挂倒了她,致肘部膺嘴骨骨折,当时,我马上把她送到就近的医院医治,并先垫付了2000元住院费。事后,我也多次去看望,也曾经问起过她有什么要求,但因为我们是一个小区的,她总说完了再说。一个月以后,她把我叫过去,说了她们家人的要求是赔偿各项费用及损失5万元。但当时送医院时主刀医生说只是一个10分钟的小手术。但伤者却说住了40多天院,而且有后遗症,花了10多万,看在我们是一个小区的份上才只要5万。因为伤者是这家医院的主任,而且还是法医,我们怀疑她在医疗证明上有虚假的成份。现在我想知道像这种交通事故我是应该负全责的吗?如果是,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如果走诉讼程序,是否涉及刑事诉讼?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ji……(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11-06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