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很大,责任在你,你主动要求变更,现在又说对方种种不是,而这些不是在你要求变更时就现实存在的。你要求变更抚养权不显示,但可以主张探视权。因为你们并不生活在一个城市里,这种探视权虽然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没有现实履行的可行性。
追问:是啊,胜了,也没用,可以任由这种事情下去吗?
回答: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男方自己不想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你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这种机会要耐心等,而且还要能够及时掌握孩子的成长情况。你先要解决无法获知孩子真实成长情况的问题吧。
追问:小孩子从小到大也一直是我带,这种情况虽然是我错在先,但是也是对方违背协议在先,那张转让协议不可以作废吗?因为只是私底下签的,没有人证,也没有盖章,更没有经过公证.我记得上学时,有些合同或是协议,如果违背了,就识同自动作废的,难道这个不行吗?从签订第一天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在违背,难道不可以申请作废吗
回答:你可以主张协议无效,但是要让法官认同你“无效”的观点是需要用证据说话的。没有证据支持的观点法官不会采信。
追问:请问需要什么证据。他把小孩子带去那了,我都不知道,对于我来说,好像自己的儿子失踪了似的,从此联系不上了。人怎么可以这样啊,他自私的认为,小孩子见不到我,最好,他有没有听从小孩子的内心的声音,那个小孩子不想妈妈陪在身边,这也是儿子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开我身边这么久
回答:你既然说你们私下签的“转让协议”无效,就要由你来证明协议为什么无效啊!现在要问你你有什么证据?证据是早已经存在那里,等你用来证明你的观点的事实。
追问:好的,看来真的要走那一步了,这件事给我的精神压力实在太大,我每周的周六周日想尽办法去跟朋友玩,去跟朋友疯,都没办法忘掉儿子,也通常半夜睡不着,真的是活受罪,在他们家人,朋友或是亲人眼中,好像是我现在没男友才这样的,好像我是精神上有问题似的,虽然都没明说,但是我感觉的到,都劝我去找男朋友,不要天天把小孩子挂在心上,你想,一个母亲不知自己的小孩子人在哪,更见不到,连电话也通不上,我能安下心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吗?现在我天天睡不着,或是半夜起来哭泣,现在零晨4点多,可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一个人在这哭泣,什么叫精神折磨,我现在真的能体会的到,他们这样做,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想像的伤害。我真的要维权了,真的决定要行动了,人太软弱总是给人欺负
回答:你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需要到男方所在地法院立案。最好在当地聘请律师授权其处理全部相关事务。同时,你要对诉讼的两个风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第一败诉的风险,第二胜诉执行难的风险。这也是你聘请律师时要特别考虑斟酌的事项。
追问:我也是担心这两个问题,中国法律就是这样,胜了,热行不了,让人心里好委屈啊
回答:本案对律师也是一个考验。在选择律师上,你要有针对性,光靠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
追问:我知道,我已经在着手准备一些事情了,两个多月了,还是不给见,也不说何时给见,更不告知小孩子在哪,发短信给他不复,打电话也不接,我不停的在忍,但是发现一点用都没用,现在只能闹到公堂上去了,才能解决事情
回答:拿好主意就准备起诉吧。与其在痛苦的无助的等待中煎熬,不如在漫长的诉讼中满怀期待地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