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入职5个月,签的两年劳动合同,我现在怀孕一个月,公司让我自动离职
可以拒绝。若遭强制可搜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可以不主动离职!
你好,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企业的规章制度,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因违反法律,也是无效的。
可以拒绝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