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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法院可以不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吗?

法院可以不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吗? 签订了十年每月月租金为300元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执行了4年后,房东以物价已上涨为理由,实施了用种种恶劣手段,强迫房客增加房租,房客虽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坚决不同意,但实在迫于没有任何办法,还是被增加了房租费。诉至法院,法院可以不判房东给以房客违约赔偿吗?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20080……(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8-12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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