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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交管部门协议赔偿过的交通肇事,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已在交管部门协议赔偿过的交通肇事,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我爱人一个月前被一辆私家车压伤左脚,对方付全责,由于对伤情估计不足,也未去医院住院,就和对方私了了,只让对方赔了5000元,并去交管部门签了字,表示不再提其他赔偿,可是在家调养了二十余天还不能下地,十天前去医院住院至今,已花去3000多,医生说这种脚踝韧带损伤,至少需调养三个月至半年才能上班,且调养不好容易得创伤性关节炎,估计误工费就损失10000余元,所以以前的协议显失公平,我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y3994(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1-04-09 12: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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