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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那些东西可以作为一个公司员工的证明

那些东西可以作为一个公司员工的证明 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工作五个月被无故辞退,期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去劳动局咨询,说如果能提供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就胜算较大,但具体的证据却没有说明,想咨询一下什么才可以作为证据:例如员工宿舍里面的行李、公司的门锁钥匙、银行买支票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今年三月份的工资单(有财务的签名但没盖公章)、今年八月份老板签名的单据。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卢航(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09 12:3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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