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就培训费用进行约定违约金的,如果劳动者未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返还部分培训费用,返还以剩余服务期限相对应的培训费用为限。具体还要看你合同的约定。
追问:你好,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和合同上面并没有约定,如果辞职就要返还培训费,我们公司的合同重新签了好几次,我都没有签过,不知道算不算?还有这个公司经常拖欠员工工资,我们在刚开始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公司并没有给交,他就把员工的钱给扣了,到现在也不给,多口我们8个月的,公司只给我们上养老保险,我们的资格证是4年就到期,请问我该咋们办?
回答:如果已经经过多个合同期且你目前的合同中并没有就此进行约定的,那么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应已视为早已过服务期。建议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未获处理,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
追问:那如果是由于公司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我才提出辞职,这样我是不是就不用进行赔偿呢?如果一定要进行赔偿,赔偿费用是不是以公司支出的培训费用总额为限,按没有履行的合同期限分摊呢?不可能让个人都承担吧?
回答:如果这样,那么属于公司违约在先,你无需赔偿;即使需要赔偿,也是案没有履行的合同期限分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