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被打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经司法鉴定后能要求公安机关民事赔偿金吗

被打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经司法鉴定后能要求公安机关民事赔偿金吗 一群人到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店面闹事,我事店主,被一群人殴打,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鼻骨骨折,做完手术,现出院在家养伤。那群人中带头的那个人的朋友和我认识,跟我做生意的,但是我和这个带头的人不认识也没有签过任何生意合同,那天早上,他想占有我的一半店面,我不同意,中间发生了争执,下午2点左右,他就带了十几个人来我店面闹事,十几个男的打我一个女的还有我老公。中途报警报了两次,可是没等到派出所来,打了20分钟,人都跑完了。后来事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打人的人已经逃跑了,现在公安机关做了司法鉴定,那我能要求民事赔偿金或者其他什么赔偿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芝英(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8-02 20: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