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打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经司法鉴定后能要求公安机关民事赔偿金吗
被打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经司法鉴定后能要求公安机关民事赔偿金吗 一群人到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店面闹事,我事店主,被一群人殴打,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鼻骨骨折,做完手术,现出院在家养伤。那群人中带头的那个人的朋友和我认识,跟我做生意的,但是我和这个带头的人不认识也没有签过任何生意合同,那天早上,他想占有我的一半店面,我不同意,中间发生了争执,下午2点左右,他就带了十几个人来我店面闹事,十几个男的打我一个女的还有我老公。中途报警报了两次,可是没等到派出所来,打了20分钟,人都跑完了。后来事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打人的人已经逃跑了,现在公安机关做了司法鉴定,那我能要求民事赔偿金或者其他什么赔偿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芝英(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8-02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