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在民事诉讼二审发回基层重审长达六个月中,基层合议庭成员从未露过一面,也从未向作为债权人的被告发送过任

在民事诉讼二审发回基层重审长达六个月中,基层合议庭成员从未露过一面,也从未向作为债权人的被告发送过任 在民事诉讼二审发回基层重审长达六个月中,基层合议庭成员从未露过一面,也从未向作为债权人的被告发送过任何通知,并唯恐作为债务人的原告(纯属恶人先告状)败诉,在作为债权人的被告从未参加过任何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在距离审限届满仅剩4天时,作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许!”的裁定书。请问,这是个什么节奏?作为债权人的被告,能上诉吗?能申请再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斯特阿斯特(北京)
提问时间:2015-12-16 20:2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