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市政府发的《林权执照》(林权人已故)出现了以下情况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

市政府发的《林权执照》(林权人已故)出现了以下情况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 2003年某人经村里开介绍信到镇林业站,接下来镇林业占派了两个人到林地勘察后,经林业站申请市政府给办理了《林权执照》。2005年《林权执照》所有人已故。从2010年起有人说这块地的林权是他的。先后于2010年4月,2012年4月16日两次到这块林地放了六棵树,总材积3.75立方米。价值2300余元。遭到《林权执照》所有人的儿子和孙子制止。现在是林权人已故。林业站那里查不出村里开的介绍信,林业局那里也查不到备案,整片林子大约有一公顷,十二户人家的林地,2015年7月25日前哪一级政府都没有建立台照。并且《林权执照》是用蓝色钢笔填写的,树龄的个位数字模糊。请大家畅谈一下此《林权执照》在以上情况下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aiyan……(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12-16 09:0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