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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签定财务协议,未公正,未加名,是否有效或可以撤销协议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签定财务协议,未公正,未加名,是否有效或可以撤销协议 婚前我个人有一套房产,婚后老婆提出房产分她一半,而且不分就吵,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考虑,与老婆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房产的50%归老婆所有,但是未做公正,也未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现在由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这个协议是否生效?可否撤销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anlz……(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5-11-02 11:0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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