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再一次被自己对劳动法的无知所伤害
再一次被自己对劳动法的无知所伤害 09.5.22进入公司,当天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专员告诉我,试用期一到三个月,你都可以提出申请,时间过到将近三个月的时候,在09.8.10我递交了转正申请书,部门经理给予了比较好的评价之后于8.13转到间接领导,间接领导过了三天之后,于08.8.17给出了“考虑部门即将作出调整,转正延后”的批示,而后又转给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经理在09.8.19给出了如下结果“由于该员工5.22入职,请**部在8.21之前作出对该员工是否继续录用的决定,以避免劳动纠纷”,今天已经是8.20了,但是领导们一直都没有给出结果,于是我又开始漫无目的地去查询劳动法,原来签订了三年以及三年以后固定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的,那么说,我又一次上了当?但是,我觉得间接领导的理由,并不能站得住脚,何况当时的人力资源专员也口口声声说最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与我一起进来的还有另外两个人,但是我又没有一个好的切入口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只是在知道了人力资源经理作出结论的当天晚上,给部门经理去了一个电话,我说这是怎么回事呢?部门经理似乎也有所意外,也就是说他也毫不知情,那么接下来,我是应该直接去找人力资源经理问个清楚,还是静观其变?要是真的不能转正,甚至在这个时候变相调换岗位,我又该如何应对?更恐怖的是,公司在这个时候开始弄了一个什么考试,是不是以此来故意淘汰?非常迷茫……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d5j(浙江)
提问时间:2009-08-20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