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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村里的计划生育服务员是由乡里的计生办通过村委会选任的合同人员,合同由乡里起草村委盖章本人签字协定。有一人员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两年没有续订合同也没有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被乡里单方面解除职务了。
   本人一直还从事实际工作,乡里的相关工作档案签署上报都还是本人的名字(是乡里自己签署的)。现在乡里突然说由于两年来工作没做好,安排的工作不做,通知开会不开为理由,说已经是按自动不干了解除了,工资工作都突然没有了。(村里的计生员实际工作时间是,定时开会或有工作需要做的时候了提前通知或临时通知或打电话安排,其余时间自由务农),而本人没有接到任何人的通知,而且期间专管计生主任仍指示本人上报工作,办理相关业务手续仍是本人签署生效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被除名了。本人从75年开始从事计划生育服务员到现在就这样算是结束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申诉解决合适?乡计生办这样合不合法?请您给个提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oxwos(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12-0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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