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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单位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你好!
我从08年12月17日至09年8月13日在现在的私企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辞职了。做了工作交接和辞职信,要求他们赔偿我两倍的工资,老板当时说没有问题明天会给我,可是他这几天总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内容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姓名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2009年1月来我厂工作。2009年8月13 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名
2009年 月 日
   

附:本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员工,一份员工签收单位存档

这个东西合法吗?签了之后对于他们赔偿我两倍工资有影响吗?
赔偿两倍工资我该做些什么?
如何操作?

非常感谢!祝工作顺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王的烦恼(江苏)
提问时间:2009-08-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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