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单位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你好!
我从08年12月17日至09年8月13日在现在的私企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辞职了。做了工作交接和辞职信,要求他们赔偿我两倍的工资,老板当时说没有问题明天会给我,可是他这几天总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内容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姓名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2009年1月来我厂工作。2009年8月13 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名
2009年 月 日
附:本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员工,一份员工签收单位存档
这个东西合法吗?签了之后对于他们赔偿我两倍工资有影响吗?
赔偿两倍工资我该做些什么?
如何操作?
非常感谢!祝工作顺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王的烦恼(江苏)
提问时间:2009-08-1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