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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们在移动公司干清欠

我们在移动公司干清欠 我们于2003年在淄川移动公司清欠室工作,至到2009年3月份清欠室工作不能继续。我们于3月21日中午和淄川移动公司张经理协商6年保险和按排工作问题,张经理说:“志向挺好,实现不了。”于是我们23日去了淄博市移动公司,刘经理接待我们,说了经过后,说下午给我们答复,下午三点左右,刘经理打电话说明天让我们找人力资源部,当天我们住在淄博某旅馆,次日我们又去,卞经理和我们谈话,在说话的过程中已经给区领导打了电话,淄川区董经理等人开车过来,让我们回区公司谈,回去后没有谈什么。
于是24日再次来到市公司,李、卞涛、区张经理们和我们谈话,说一周之内给我们答复,又一次回来。我们3月30日周一去了区移动公司办公室,说让我们周二去,因为说好的一周时间还差一天,我们于第二日又去,张经理答应我们说:“不可能不管我们,让我们等岗位,一定给你们安排,再等一周。”我们等到下周二再去时,张经理在市里开会发短信告诉我们要耐心,再等等,开了三天会后周五去找她,态度又变了,说让我们等一个月,一个月后保证给我们按排工作,没办法当天给市里李忠志经理打电话,他说下午六点和我们谈,去了之后只有区里王洪松主任在,内容还是让我们等一个月。
我们于4月14日周二到达省公司,吴经理和我们谈话,让我们回去找市公司,不要找区公司了,当场给李经理打了电话,让他给我们处理,卞经理打电话让我们回市公司。去了以后,李忠志、卞涛两位经理承诺说六年保险帮助我们解决,工作问我们会不会电脑,还当场测试,说好让我们干营业员,明天八点到区公司上班。
第二天我们去了之后,张经理说有事,明天再来办,我们明天又去,李经理也在场,还看了我们六年的工资表,张经理又改成了让我们干保安,到营业厅实习三个月,实习期工资八百,实习完了再给你们涨工资,签合同,买五险,如果有合适的岗位再给我们调,当时我们不同意,经过商量,答应先干着,有了岗位再调,我们特意问张经理,干保安谁和我们签合同,她当场答应说到时候移动公司和我们签合同,决对不把我们往外推,不会让我们和保安公司签合同,还说干保安是暂时的,三个月后按排干别的工作。
这三个月里我们是勤勤恳恳的工作,服从营业主任的分配从事如扫地,擦桌,扫院,开关门,打扫厕所,装卸花生油,洗衣粉等等,帮客户在自助交费机交钱,摆放车辆,营业厅主任和员工也都看在眼里,也说不出什么来,这些我们都没有怨言,我们原想干够三个月以后就能和我们签合同,涨工资,调工作。
期满三个月后,再找张经理时,又对我们说公司不可能和你们签合,让我们和保安公司去签,不签就不要上班了,保险买一项,工资还是八百,这样的条件我们是不会答应的,到现在我们的六年保险问题也没有解决,合同也没有签定。
最让人不敢相信的是淄川移动公司领导想尽一切办法对付我们三个,现在公司把以前说过的话和许诺全部都推翻了,并说要按他们说的干,要不就让我们下岗回家。
最近的日子里,三番五次找我们谈话,不要我们上班了,让我们再找工作,跑到张家中,挑家不和,说这样低的工资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其中找到韩对象的单位领导,跟对象说:“如果韩再上班,就让对象也下岗回家,威胁家属也干不成工作。”还有用同样的手段威胁宋的同姓远房侄女。难道说这就是人道主义,让一家人都没有工作没有饭吃,这就是他们说的所谓的人道主义,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区移动公司领导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无所不用其极的工作方法,一个企业的道德在哪里?我们非常不满意,对这种哄骗三岁小孩的工作态度非常不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的合法权益没有答复前,我们还要继续烦请上级领导出面解决,我们对国家的政策和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信心,对我们的维权之路有强大的决心,我们希望再谈话的时候,在办公室、公开场合,阳光下,不欢迎跑到个人家里谈,不要影响到家人和亲属。不要再发生不和谐的事情……
我们一个月八百的工资干了三个月了,上级领导,请问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我们现在连最低生活保障都保不住,更不用说我们的孩子还在上学,请问八百元能干什么?我们现在没别的想法,只想让淄川公司领导兑现他们以前说过的话,望上级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公道并督促他们按排我们六年的保险和工作问题,马上解决处理为盼!谢谢!

附(尊敬的中国移动、省、市、区各级领导:
我们是淄川移动清欠室员工,分别是:韩,宋,张,我们自2003年到公司清欠室工作至今有6年,在这6年里,我们为公司尽心尽力,为公司挽回了许多走失的客户。含辛茹苦,骑着摩托车走乡串户,有时车子滑倒了、腿磕破了、手冻僵了也不在乎,有时一天行程都在几百公里以上,有时晚上回来到八、九点甚至更晚。为公司平均每人每月要回欠费至少五千元以上,甚至几万元,真是夏天顶烈日、冬天踏冰雪,我们还自创了各种通知书和登记表,可以说我们为淄川移动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我们比公司的每位员工付出的都要多、比每位员工都了解市场、了解各种客户的心理和需求,我们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辛苦从公司领导到每位员工都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我们并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任何保险和待遇与我们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们虽然非常热爱这份工作,但是由于清欠工作即将完毕,现在已不能保住我们最低的生活保障,望领导能给我们重调一个岗位并签定劳动合同,我们要求补上这六年应该有的一切保险和待遇。从劳动法来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无论领导把我们调到任何工作岗位,我们保证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能把工作做到最好,用全身心的努力为公司和客户着想,我们的建议望领导给予重视和答复。

                            致盼
我们可以提供的只有清欠的工作证,和压金单。现在我们该不该和他们的说的保安工司签合同,不签怎么办。我们的六年保险好补吗?保险可以补交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浪迹天涯12……(山东)
提问时间:2009-08-1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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