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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问题纠纷
合同问题纠纷 对方(原告)代理人(系律师)在调解书未下达前有事离席(他声明已经签字),法官默许。被告拿到民事调解书后2小时接到法院书记员电话,说调解书有误,并且是对原告不利(多付1000元),要求被告将已经签字盖章的正规调解书退回法院重新修正打印。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真是有错应该如何处理?被告应如何应对才对自己有利?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雄鹰yzy()
提问时间:2011-07-20 07:55
朱君秀律师
2011年07月20日 08时12分
答:1、不正确;2、可对错误之处,作出裁定书予以纠正;3、按照调解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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