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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合同中的物品纠纷问题

合同中的物品纠纷问题 合同中指定为己方合法拥有的物品保管在对方手中,对方如果是耍赖说物品是他的或物品已经丢失,己方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吗?还是仍然要打官司?如果是要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呢?还要经过多长时间和多少手续?
如果物品的价值不高,但是比较难制造,想要回该物品时间又不能太长,又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gjj2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26 04:5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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