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土地租期未到,发包方是否有权利卖出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求指点
土地租期未到,发包方是否有权利卖出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求指点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重庆老家一朋友,前几年租了村里的500亩林地,那林地本来是属于集体的,租期是十年。现在租期未到,有地产商要过去开发地产,村里就要将这山卖给地产商。问题就是:1、村里是否有权利“卖”,这个合同现在还有效额,涉不涉及违约,怎么处理;2、现在如果把林地卖了,到时候的收益分配比例如何算。 另:这合同上并未提到收益分配这项,当时只是单纯的租过来,并未考虑到此项,应该怎么处理这个收益的分成问题,有没有个先例或者相关的“规矩”呢,比如三七,二八,四六?另,村里已有先例卖出过部分土地给其他的地产商了,这不是第一次,以前只给的是一九,就觉得不合理。我们对于这一窍不通,还望您赐教,辛苦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0706……(重庆-石柱)
提问时间:2011-07-1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