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谢谢解答

谢谢解答 我家人,女60岁,患心脏主动脉夹层史两年,在省医住院两个月,花费6万元后,靠药物维持生命,2010年10月,因左乳痛痒到某卫校医院治病,主治医生在做了木耙及彩超后,确诊左乳乳腺癌,要求立即手术!术后经医院化验,出具化验结果为:左乳乳腺炎,淋巴反应性增生,但此时,已将病人乳腺及淋巴做了全切术。后来,病人的主动脉夹层复发,经过检查得出:因左乳乳腺被切,导致病人左乳压力减小,主动脉夹层有破裂的危险,需要立即手术,手术费用在18万左右!现在,请问:在卫校算不算医疗事故,应该如何索赔,索赔金额是多少元较为合适?(在卫校医院花费为10000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BS1037()
提问时间:2011-07-16 11:4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