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职工宿舍被强拆无家可归
职工宿舍被强拆无家可归 我是1997年当兵入伍,1999年进入荆州市自来水公司上班,当时单位有一批福利分房,由于工龄不够,没有分到。至今一直住在单位分的旧房子,每月给单位付100元租金,水电另外。由于孩子小,2006年花3万多元把旧房子装修了下,现在单位要把这个旧房子拆除,没有跟我们安排住的地方。下达的通知书上面写的是没有任何赔偿和补偿,预期不搬的将停水停电,财产视为放弃。我想问下,象我们这样情况,单位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政策,也希望帮我们解决下住房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zM6529(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07-09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