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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如何找回企业没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造成的退休金损失
退休人员如何找回企业没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造成的退休金损失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北京赤尾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尾公司)上班,该公司是一家日本独资企业,我从1995年6月一直到退休都在赤尾公司上班。赤尾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到2002年9月才给公司的职员上社会保险(三险)。因此,我有7年多的社会保险没有上。去年我到了退休年龄,赤尾公司不愿意交罚款,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给我办了退休。我现在的退休金是人民币1566.26元,如果补齐了7年的社会保险,我的退休金应该是2997.7元。退休前我找了密云的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又让我找密云监察,监察又说2004年国务院有个文件,此事已不予受理了,让我找法院(还未退休)。我先后两次把赤尾公司告到朝阳法院和北京市法院要求赤尾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可都不受理,驳回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又去找社会保障局说我已办退休就不能补交保险费了,可办理退休手续没经过我同意签字,我现在应该找谁来解决我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7tt(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05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