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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签署劳动和同不给员工可否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

签署劳动和同不给员工可否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 公司于我签订的3年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本身有问题,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公司手里有劳动和同,但员工手里没有,向公司要了也不给看不给印。且公司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问题,只是我举证比较困难。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离职可不可以不提前30天,就是我提出离职了马上就走,或者说不是提出离职而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如克扣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也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爱科幻(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10-3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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