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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河北省人民医院故意隐瞒医疗事故 适用什么法律条文

河北省人民医院故意隐瞒医疗事故 适用什么法律条文 1989年我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上环时发生子宫穿孔,节育环进入腹腔,但当时不知道。1995年查出后,医生因怕我知道是子宫穿孔造成环外游,追究其责任,没告诉我形成原因,并说对身体无害,不用处理,对我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医疗事故中的过失是指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这就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故意行为排除在医疗事故之外,如果患者的损伤是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那么,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应该从其他法律方面追索赔偿。请问律师这种适用什么法律的什么条款。
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魏潇2009(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8-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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