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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致胎儿死亡是不是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多少?
医院误诊致胎儿死亡是不是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多少? 生产过程
我老婆是2010年2月份怀孕的,预产期是2010年11月14日。怀孕后就一直在我岳父母家里住。于11月5日凌晨近2点左右,感觉腹痛和腰痛。她就立刻打我电话。我接电话后就马上赶到岳父家里,送她去就近的红会医院。当时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她接待了我们。入院时间也就是2点半。该医生就引导我老婆进入产房并做检查,进去时我老婆跟她讲:“前面检查的内容就是有过脐带绕颈一周、胎儿并有缺氧的情况,就是没有了以前的孕检记录了….”这类话,该医生做了检查后说:“母子很好,婴儿胎心音很正常,子宫开口2--3厘米,(病历记录为临产先兆)只是宫颈有点硬。”就给我老婆打了针氢溴酸东莨菪碱(654-Ⅱ)注射液;之后就去做了个血常规;做完后就叫我老婆去房间睡觉。当时,我老婆还说:“就这么简单 啊,我第1胎还输过氧,现在这胎前面检查有缺氧情况,要不要输氧哦?”该医生说:“不需要,胎音正常就可以了,等你腹痛很频繁的时候再来找我;我现在要睡觉,养好精神准备明天的手术。”交代完她就走了。我们也就进房间休息了,按她的吩咐就静等她了。
到4点多。医生来检查胎心音。她说,很正常。还问过腹痛情况。我老婆说:“不是很频繁,就是从进院到现在一直都腰痛。”她说:“没有事,有的孕妇都是这样。”说完就走了。
直到8点上班铃响后,她来叫我老婆去了产房再次进行宫口检查。我老婆问她:“这么长时间了到底要什么时候生?”她没有做明确的回答。又叫回房间去。回到房间躺下几分钟后,我老婆有点像来月经样子的感觉,好象下身有点血流出来,于是去了卫生间。到了卫生间,她尿、血同出,但血象拉尿一样的流得非常多。那个时候我在办手续拿药(因为是晚上收费室值班员要睡觉一般不办理,留单据到次日办理的)。我老婆就去找那个医生。当时快9点了。找到该医生她就慌了。说:“快!马上去B超室检查。”从2楼走路到3楼B 超室后。在检查当中胎儿的心音就没有显示。医生就说:“是胎盘完全剥离了,胎儿死了。”于是他们就组织人马上做手术(是剖腹手术)。那时是9点20多吧。到9点50多就取出胎儿,但胎儿一点生息都没有,胎儿身上放着她们的手术刀,医生说胎儿死了;然后医生说子宫破了是先切除还是先保留,叫我签字决定,我做出先保留的签字。手术出来后,主诊医生和另外一个医生(那个医生我未知名。因为人多,我也被搞懵了。)就跟我解释。但院长就马上过来并做手势,制止其他医生对我说,并对我说:“别难过,你老婆这个情况是胎盘早剥引起的死胎,这个事情是谁都无法预料的,也无法救治的。”
院长的那几个手势引起我的怀疑。所以我就找了朋友了解情况。她们也说可能有问题。叫我去拿长期医嘱单和病历。于是我就去找。当时他们有点不想给我的意思。我朋友就说他们肯定有问题才不给你。叫我要求院方最高领导把病历封存。于是我就马上去办了。封的病历也就是手术前的。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了。
家属
2010.11.11
事后,我找到一个妇产专家进行了咨询,她看后,给了一个答案:误诊(属医疗过失)。
理由:
1.该医院产前检查不完善,没做B超以及产前胎监。
2. 该医院产程监护不细致,凌晨4点、8点医师只是简单检查一下,没有认真检查、观察,导致胎盘早剥未能及时发现,最终导致,婴儿死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GY(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0-11-18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