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在不知情s是赃物的情况下收购了小偷的偷来的铜线.
在不知情s是赃物的情况下收购了小偷的偷来的铜线. 事主是一名废品回收人员,女,46岁,文盲。
在几月前在收购废品时小偷(当时不知道)拿了十几斤铜线来卖,因铜线不是完好的也不是管控电缆类,所以当时事主按照同等废铜线的价格收购了。
在今年七月初小偷被抓到,而后可能交代了自己的一些犯罪事件,其中就说出了卖给事主的铜。
而后警察有来调查找事主了解情况,问有没有收购过什么违法的东西,当时事主根本不知道是那点铜线的事情,所以说没有。到了八月初左右警察直接带了逮捕令把事主抓进了看出所,之后家人才知道是几个月前收购的铜线。
到现在为止除了事主家人请的律师能见到事主外无人可以见到,在前半月前有把事主的口供和刑事调查结果递交到法院,而后又被法院打回,理由好像是说与 那个小偷的口供不付还有是说 那个小偷的案情未查清不能结案。
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情况正常吗?还是因为那小偷把什么不清楚的罪行都推到事主身上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样对事主有影响吗?)
还有事主是一个文盲对法律完全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在看出所会不会被别人乱安上莫须有的罪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稀饭泡饭(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5-10-23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