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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赃物。

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赃物。 小偷找到我说手上有一批网吧淘汰下来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器要卖给我,先后分几次卖给我5台电脑主机和一台电脑显示器以及7根左右的内存条,主机都是没有硬盘和光驱的,所以当时我估计应该是网吧回收下来的,也就没有多考虑来源。小偷被抓后指正我收购了赃物,并且在派出所交代了我事先是不知道他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是偷来的,两台主机和显示器我交给了派出所。其他的卖掉了,在派出所待了一天后交6000块钱,派出所说是给失主赔偿,并按照物价局报价来赔偿,并且派出所说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交代我要随叫随到并且不能离开居住地,小偷已经被拘留了。我已经和失主达成了赔偿协议,我的问题是
赃物按照二手市场价格来说我收购的价格并不是很低。但是按照物价局的估价来说有点低了,小偷说了我事先不知道是赃物,派出所也说了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小偷肯定是要法院判决的,那么检查机关会不会起诉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199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2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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